新冠與學校/兒童

資料更新日期: 2023年1月18日

從2023年1月23日起,不再要求非醫療照護機構的工作人員向公共衛生局報告新冠疫情。

關於對企業與非醫療照護機構雇主在新冠疫情方面的相關要求,詳情請參閱加州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 (Cal/OSHA) 的新冠疫情指引與資源

新冠肺炎疫苗訊息
 
如需年滿六個月兒童能否接種疫苗,或是如何預約接種的最新資訊,請前往sccfreevax.org. 這是縣政府有關疫苗相關訊息來源的官方網站,信息會經常更新。
 
同時也提供有關加州政府新冠肺炎疫苗接種指引和優先次序計劃的訊息。

學校疫情追蹤入口網站   SCCOE 新冠肺炎關注入口網站   新冠肺炎指定人員工具包

 

教育計劃包括托兒、學前班、TK-12、高等教育和其他為兒童和青少年服務的計劃

歡迎各位教育計畫的合作夥伴。聖縣教育辦公室和公共衛生局持續與學校和託兒計畫合作,以維持現場學習、託兒以及其他計畫實施所在環境的安全與健康。

 

TK-12年級與託兒業者因應新冠疫情決策流程 (11/15/22 更新 - | 英文 西班牙文 |越南文)

COVID-19 decision tree in Chinese

      以下為提供給託兒業者與計畫的新冠疫情相關資源:加州公共衛生部 (CDPH) 給託兒業者的指引和計畫

      COVID-19 Decision Tree Chinese

      新冠疫情爆發是指在14天內,在和與流行病學相關的環境中,以及任何其他的調查案例中非密切接觸的人群裡出現至少三例疑似,可能或確認的新冠肺炎病例的報告。

       

      報告給您當地的區域證照審核辦公室

      報告單一案例、暴露與疫情爆發情況給您所在的區域證照審核辦公室。

      • 查詢您必須要向哪個區域證照審核辦公室報告。根據您的郵遞區號,您必須向設於聖荷西或奧克蘭的區域辦公室提報。
      • 在正常上班時間內以電郵或電話立即通知您的區域證照審核辦公室。

        請參考以下給現行 TK-12 學校的新冠疫情資源指引:

        COVID-19 decision tree in Chinese

        每個學校/學區都有一個新冠肺炎指定人員,此人是學校與公共衛生局中間的聯絡人。請瀏覽新冠肺炎指定人員工具包網頁以瞭解新冠肺炎指定人員在學校中支援新冠肺炎應對所需的資源。

        加州州府的給所有家長的安全學校網頁包括了新冠檢測、疫苗接種與口罩安全、託兒和兒童多系統發炎綜合症 (MIS-C) 的相關資訊。

        如何應對病例或疫情爆發

        當有任何病例、密切接觸者或者爆發疫情被確認時,請參考以下內容:

        • 給TK-12 年級學校與託兒業者的新冠疫情決策流程  (2022  11  15日更新  | 英文 | 西班牙文 | 越南文 |)
        COVID-19 Decision Tree Chinese

        TK-12 年級學校對於提報新冠疫情的要求

        當至少 5% 的學校人口(包括學生和教職員工)在 14 天內報告疑似或確診新冠肺炎 時,學校應立即通知公共衛生部門。

        一旦學校確定該校有5%的人在14天內有新出現的疑似或確診病例,他們就必須:

        如果百分比超過10%、15%、20%和5的任何其他倍數,或者如果百分比低於5%,然後再次達到5%的話,學校就應再次通知公共衛生局。

        鼓勵學校使用指定人員報告日曆來追踪在14天內,該校人口中新增的疑似或確診病例的百分比。

        • 觀看一段5分鐘影片瞭解如何使用指定人員報告日曆。

         

        如何報告個案

        若您沒有連結到您要申報地點的學校疫情追蹤入口網站 (SPOT) 帳號的話,請提交一份SPOT報告表選單,以申報病例相關資訊。

        若您已經有連結到您要申報地點的學校疫情追蹤入口網站 (SPOT) 帳號,您就可以登入SPOT,並且直接向當地帳戶提報個案資訊。請點按 “Existing Users” (現有用戶) 登入帳號,並且前往 SPOT 的“Report Cases and Contacts”  (報告個案與聯繫) 欄,以便從下拉選單中選擇適當的地點,提交新個案的資訊。

        在您提交所有涉及疑似爆發疫情的陽性個案的病例信息之後,才能完全符合縣府報告的要求。

         

        SPOT(疫情追蹤共用入口網站) 提交報告的資源

         

        學校疫情追蹤入口網站(SPOT)

         

        注意:每種策略後面都有一個括號,說明它是否適用於 TK-12 學校、託兒計劃,或兩者兼可。

          必須要戴口罩嗎? (TK-12;託兒計畫)

          學校及託兒計畫可選擇要求在室內及/或戶外強制戴口罩。

          聖縣衛生官員與加州公共衛生部強烈建議每個人都在室內戴口罩。

          注意:儘管加州不再要求在學校或託兒機構使用口罩,但根據加州的面罩使用指南、縣府要求在高風險環境中使用面罩的衛生命令,以及加州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 (Cal/OSHA) 緊急臨時標準,這些場所在特定情況下仍應要求佩戴,並且提供口罩。

          移動式空氣過濾器是否有助於減少煙霧的暴露或新冠肺炎傳播風險?(TK-12;託兒計畫)

          移動式空氣過濾器可根據所使用的過濾器類型(高效過濾)和清潔空氣輸送率(CADR)提供額外的保護,以防止煙霧的暴露。每個教室可能需要多個設備。如需詳情請參閱加州公共衛生部 (CDPH) 的新冠肺炎與改善學校室內空氣品質的建議。

          場地設施維護人員也請同時參閱CDPH的通風與空氣過濾的技術考量相關文件。

           

          在何種水平的空氣品質指數 (AQI) 之下,較長時間、被動的活動 (例如長時間教學) 應該要轉移到室內? (TK-12託兒計畫)

          聯邦疾病控制預防中心 (CDC) 與聯邦環保署 (EPA) 建議,較敏感的人在 AQI 介於 51-100時考慮減少較長時間或劇烈運動;AQI 超過100時,所有兒童及青少年也應減少長時間運動或者劇烈運動。但是對於較為被動的戶外活動 (如戶外教學) 移往室內的AQI 門檻,則沒有具體的指引。

          當 AQI 為 101 或更高時,我們建議進行把較長時間的被動活動(例如,長時間的戶外教學)移往室內。 當 AQI 為 101 或更高時,應保持門窗關閉。

           

          在何種水平的空氣品質指數 (AQI) 之下,較短時間的戶外活動應轉移到室內? (TK-12託兒計畫)

          聯邦疾病控制預防中心 (CDC) 和聯邦環保署 (EPA)  建議,較敏感的人在 AQI 介於 51-100時考慮減少較長時間或劇烈運動;AQI 超過100時,所有兒童及青少年也應減少長時間運動或者劇烈運動。

          當AQI 達到151或以上時,我們建議將所有戶外活動 (無論時間長短、主動型或被動型) 都取消、改期或移往室內進行。當AQI達到101或以上時,門窗應保持關閉。

           

          在何種水平的空氣品質指數 (AQI) 之下,學校應考慮關閉並改為遠距教學? (TK-12託兒計畫)

          目前並沒有既定的空氣品質臨界水平,用來決定學校應停課或關閉。 沒有明確的證據表明兒童為避免空氣品質太糟而待在家,會比在學校更安全。 往返學校戶外通勤時間較長學生的家長,暴露在低品質空氣的時間可能更長。即使學校仍然開放,他們也可以考慮替代通勤方式,或將孩子留在家中。

          降低學校新冠肺炎傳播風險的兩個重要機制,就是在戶外進行教學,和在室內打開門窗。 如果由於空氣品質不佳,學生必須留在室內並保持門窗關閉的話,那麼其他降低新冠病毒傳播風險的措施就更為重要,包括使用機械通風和過濾、便攜式空氣過濾器和口罩等。

           

          是否有任何關於接送期間盡量減少接觸不健康的空氣 (例如抵達前進行健康檢查) 方面的建議?(TK-12託兒計畫)

          當 AQI 為 101 或更高時,應在抵達教室/校舍時進行健康檢查 (如果在校園內進行的話),而不是讓學生和教職員在戶外等待檢查。 學校也可以考慮在到達校園之前進行健康檢查。

           

          哪裡可找到更多關於空氣品質指數 (API) 的資訊?(TK-12;託兒計畫)

          空氣品質與學校戶外活動指引(資料取自EPA與CDC,在Air Now 網站)

          空氣品質指數:空氣品質與您的健康指南 (資料取自 EPA,在Air Now網站)

          雇主與員工需要知道的新冠隔離事項有哪些?(TK-12;託兒計畫)

          學校或是兒童與幼童教學計畫的教職員應該遵循 CDPH 在給大眾的新冠肺炎指南中,所提供的隔離與檢疫指引。

           

          如果學生/青少年曾經暴露在可能接觸新冠肺炎患者環境的話,是否仍需要隔離?(TK-12;託兒計畫)

          曾暴露的學生應遵循 CDPH給大眾的新冠肺炎指南,並且可以繼續上學和參加課外活動,除非他們出現症狀,或新冠病毒檢測呈陽性。

          他們還應該在最後一次暴露後 的3-5 天接受測試,並在往後10天,周圍有其他人的時候,戴上合適的口罩。

           

          如果我的孩子流鼻涕,但沒有其他新冠肺炎症狀的話,是否應該留在家裡不去上學? (TK-12)

          如果有辦法進行篩檢的話,建議在出現流鼻涕症狀時就做快篩。

          如果可以進行檢測的話,建議在流鼻涕或鼻塞發作時進行篩檢。

          不太可能將流鼻涕作為兒童罹患新冠肺炎的唯一症狀,而僅僅因為兒童流鼻涕而阻止其上學極可能導致不必要的缺課。如果孩子流鼻涕但沒有其他新冠肺炎的症狀,那麼允許該孩子留在學校是合理的,前提是該孩子必須沒有出現任何其他新冠肺炎的症狀。

           

          有症狀的學生何時可以返回學校? (TK-12)

          有新冠肺炎症狀的學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才能返回學校:

          • 新冠篩檢結果為陰性:如果學生檢測結果為陰性,他們可以在退燒至少 24 小時 (未使用退燒藥的情況下),且其他症狀得到改善後返回學校。 陰性檢測結果應提供給學校,不需要醫生證明。
          • 一份詳細說明症狀,足以解釋是出於其他疾病的醫療證明。醫生證明*僅在以下情況下對返校有效:
            • 學生的症狀與有病歷記錄的潛在慢性病(例如哮喘、過敏或糖尿病)的症狀相同;
            • 或者,醫療保健提供者,透過對此人的醫學評估,確定有可以解釋所經歷症狀的,有疾病名稱的診斷(例如,鏈球菌性咽喉炎或手足口病)。是在出現症狀10 天後有所改善,同時學生在未使用退燒藥的情況下,已經24 小時不發燒。

          *要使醫生證明成為上述情況的有效文件,醫生必須提供包含以下所有內容的書面解釋: 已完成醫學評估的證明;症狀的另一種解釋,以及一份表明沒有指定進行新冠檢測的聲明。

           

          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何時才能返回學校或託兒所?(TK-12;託兒計畫)

          新冠病毒檢測結果呈陽性,或曾暴露於可能密切接觸檢測呈陽性者的人,如果符合CDPH 給大眾的新冠肺炎指南所詳述的條件的話,就可以返回學校。已感染或暴露的學生應該 (受感染和暴露的員工則為必須) 於出現在他人週圍時,佩戴合身的口罩,總共 10 天。

          拒絕篩檢和/或評估的個人應被視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並根據症狀出現後 10 天的一般隔離標準,於退燒和其他症狀改善後 24 小時過後返回學校。 

          建議在暴露後或隔離期間,使用FDA 授權的家用抗原快篩進行測試,以得知可否返回學校或託兒所。

          2 歲以下感染新冠病毒的幼兒必須在第 5天後檢測呈陰性才能停止隔離1

          1CDPH表示,2 歲以下幼兒在隔離第 5 天後返回託兒所不需要進行檢測,但聖克拉拉縣要求對2 歲以下幼兒在從隔離中返回之前進行檢測。 這是聖塔克拉拉縣的指南,與當前 CDPH的 託兒業者和計劃指南唯一不同之處。

           

          我們應如何通知新冠肺炎學生或幼兒的家庭?(TK-12;託兒計畫)

          CDPH 建議學校

          • 通知在校時暴露於接觸新冠病毒風險下的學生
          • 在新冠病毒社區傳播率高時通知整個學校社區

          CDPH 強烈建議學校在 K-12 環境中接觸新冠的學生的群體追踪方法中,使用(或開始過渡到)發布通知作為基礎模式。 如此一來,學生會被告知他們的暴露情況,並在 3-5 天後進行檢測,並可留在學校,除非他們出現症狀或檢測呈陽性。

          在此處查看致學校中暴露於新冠肺炎的學生家長/監護人的樣本組追踪通知信(22 年 3 月 14 日更新):| 英文 | 西班牙文 | 越南文 |

           

          學生、教師和其他學校工作人員是否應該定期做檢測? (TK-12)

          CDPH的學校檢測概況網頁概述了加州州政府對學生、教師和其他學校工作人員檢測方面的建議和支援。 除了對有症狀的個人和密切接觸者進行檢測外,篩檢還有助於防止新冠肺炎在校園內傳播。

          請注意,在CDPH的給K-12年級學校的2022 – 2023學年新冠疫情公共安全指引中,相較於PCR篩檢,建議將抗原檢測 (一般稱為快篩) 作為在學校篩檢的主要選擇。

          學校是否獲准在未經家長或學生同意的情況下,向聖縣公共衛生局發布學生教育記錄中的個人身份資料,包括健康相關資訊在內?(TK-12)

          家庭教育權利和隱私權法案(FERPA)是一項聯邦法律,旨在保護學生教育記錄的隱私,這些記錄通常包括學校持有的所有學生資料。一般來說,學區和公立學校(以及其他接受聯邦資助的學校)必須先徵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才可獲得學生教育記錄中的個人身份訊息。但是,家庭教育權利和隱私權法案的一般同意規則的例外情形允許學校在某些情況下無需事先同意即可共享某些記錄和資料。

          聯邦教育部確認,在與當前的新冠肺炎大流行等緊急情況有關時,學校有必要與公共衛生官員共享資訊,為了保護學生或其他人的健康或安全,校方可以在未經事先同意的情況下分享信息。 這可能包括諸如學生的新冠檢測是否呈陽性、他們的家庭聯絡人,以及他們的父母或監護人的聯絡方式等資訊。

          閱覽所有過去的聖塔克拉拉縣公共衛生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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