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2021年8月21日要求所有人在室內使用面罩的衛生命令

本指令已效,僅此保留作為記錄。

命令日期: 20222月28日

根據《加州健康與安全法》第101040,101085,120175條以及《聖塔克拉拉縣法令法規》 第A18-33條的規定,聖塔克拉拉縣衛生局長(以下簡稱「衛生局長」)命令:

  1. 撤銷。 2021年8月2日要求所有人在室內使用面罩的衛生局長命令(2021年8月2日面罩命令) 在此撤銷,於2022年3月2日凌晨12:01生效。 為清楚起見,其他目前仍然有效和新冠肺炎相關的衛生命令不會因此命令撤銷或修改。
  1. 強烈建議繼續在室內全面使用面罩。 儘管2021年8月2日的面罩命令被撤銷,衛生局長強烈建議所有人在室內空間繼續戴面罩,以符合 2021 年 8 月 2 日面罩令的要求和建議。 衛生局長進一步建議所有企業和政府實體同樣繼續要求在室內使用面罩。
  1. 遵守州政府的命令和法規的義務。 為清楚起見,所有個人和實體必須繼續遵守加州衛生部長命令,任何由加州公共衛生部門發布的強制性指引,任何州長或是州級機構 (例如 Cal/OSHA) 的強制性命令,或是任何其他州法的強制性規定。
  1. 接種疫苗是降低風險的最佳方式。 接種對抗新冠肺炎的疫苗和加強劑是保護接種者免受新冠肺炎感染,因而住院或死亡,以及透過降低新冠肺炎傳播風險來預防對他人造成傷害的最佳方法。因此,強烈敦促所有符合條件的人盡快接種對抗新冠肺炎的疫苗和加強免劑。
  1. 生效日期。 本命令於2022年3月2日凌晨12:01生效。
  1. 副本。 本命令的副本應及時:(1) 在位於加州聖荷西70 W. Hedding Street的縣政府中心提供;(2) 在縣公共衛生局新冠肺炎網站 (sccgov.org)上發布;並且 (3) 提供給索取本命令副本的任何公眾。
  1. 可分割性。如果本命令的任何條款或其對任何人或情況的應用被認為是無效的,則本命令的其餘部分,包括將該部分或條款應用於其他人或情況,均不受影響,並應繼續完整執行力與效力。為此,本命令的條款是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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